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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召开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表彰大会
在党的十七大刚刚胜利闭幕之际,青岛市总工会、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青岛市企业联合会联合召开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表彰大会,表彰了2072007"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市三方会议领导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各区、市三方会议领导成员、市直工会分管主席,部分企业劳资人员、企业经营者、受表彰单位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青岛亨达集团公司、青岛碱业集团公司、青岛浦项不锈钢等3个单位分别介绍了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典型经验做法。

     
据了解,青岛市自2006年在全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和谐工业园区活动以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突出重点,密切配合,注重实效,做了大量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工作。目前全市已有80%的企业积极参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企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对下一步全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1、要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托三方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动创建活动的合力。2、要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的目标体系、考核评审、检查督办和激励约束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和完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长效机制。3、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推动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活动范围上,由公有制企业逐步扩展到非公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活动对象上,特别关注国企改制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权益维护与生产、生活需要。在活动内容上,要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职代会三个关键环节,切实提高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益。当前,尤其要抓住收入分配这一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认真落实《青岛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施办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劳企双方参与的工资决定机制、科学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保障职工共建共享企业发展成果。4、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面,为开展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5、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创建活动,为不断推进富民强市的新跨越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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